办理条件
不动产登记对象主要包括十类: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办理材料
必备资料类型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3)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和增值税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
(5)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6)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
(7)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不动产权证大致分为四步走: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及书面给出受理通知、实地查看测绘→完成登记。
常规来说,申请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这些材料:填写登记申请书;携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办理的具体业务不同,需要提交的具体资料和收费标准也会有些差异。
注: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石家庄市缩短办理时限,为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费用:
1、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零费率。
2、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3、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
办理地点
石家庄不动产登记大厅
石家庄市新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大街19号
电话:0311-85330961
石家庄市裕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2号楼
电话:0311-83078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