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我要办理 :身份证办理身份证换证身份证补办身份证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条件

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及未满十六周岁公民。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自愿申领,并且申领时由其监护人带领办理。

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持《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

办理流程

1、公民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派出所直接受理,并采集人像信息、录取指纹。

办理程序: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应当采集人像信息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核对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件领取:公民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应带有取证票据,并且要仔细核对证件视读和机读信息项目是否与本人一致,并予以签名确认。换证人员同时要交回旧证。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石家庄各区县市的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措施》的规定,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偏远农村派出所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8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派出所缩短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临时居民身份证制发1个工作日内办结。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18个工作日内办结,偏远地区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免费,到期换证每证20元;丢失、损毁补领每证40元;临时身份证每证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