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
5.《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年审手续
2.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审核过通者给予办理年审手续并打印回执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第一分所
地址:石家庄市石获南路(原市车管所院内)
联系电话:85858255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第二分所
地址:石家庄市东二环南路189号(东二环与南二环交汇处)
联系电话:85858350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第三分所
地址:石家庄市石获南路(原市车管所院内)
联系电话:858584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1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