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石家庄轻便电摩上摩托车牌照,不符合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悬挂白色临时号牌,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非机动车管理,并限制在市区内4个路段的通行。
石家庄轻便电摩需要上摩托车牌照,有办理摩托车业务需求的可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核发临牌、注册登记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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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
电动自行车新、旧国家标准是什么?
答: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是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旧标准是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
新旧国标主要差别:
(1)最高设计车速:新国标为25km/h;旧国标为20km/h。
(2)整车最大质量:新国标为55kg;旧国标为40kg。
(3)电动机最大功率:新国标为400W;旧国标为240W。
(4)脚踏功能:新旧国标均要求必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摩托车】可获石家庄市电动/轻便摩托车最新政策,包括轻便电摩上牌及道路通行管理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