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是指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 km/h;等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石家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求如下:
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 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 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 kg;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 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 w。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上牌】可获石家庄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流程指南、上牌地点、材料要求及通行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