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石家庄电动自行车不能放楼道,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不能,石家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停放楼道。
2021年8月1日起,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为了自己的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不要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平日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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