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和取得号牌不得上路行驶。
最新消息:
为尽快实现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全覆盖,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期,时间自2022年2月14日至3月底,利用1个半月时间为广大群众免费集中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完成长安、新华、桥西、裕华、高新五个区的上牌任务,最大程度地便利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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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适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按照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
电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城市管理、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规范驾驶、各行其道、文明骑行、有序停放。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上牌】可获石家庄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流程指南、上牌地点、材料要求及通行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