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北省科技创新券有效期多久?哪些企业可以申领?怎么使用?本地宝为您带来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常见问题解答,详情请看正文!
一、什么是创新券?
创新券是政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免费发放的电子权益凭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
二、创新券的支持对象有哪些?
1.通过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且在有效期内;
2.无不良诚信记录;
3.与合作的创新服务提供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利益关联关系。
以下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创新券重点支持对象:
1.高新技术企业;
2.省科技厅认定的创新英才所在企业;
3.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4.省级及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依托企业;
5.省级及以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所在企业;
6.省科技厅确定的其他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的创新券累计申领额度上限10万元,重点支持对象为15万元。创新券每次限按服务合同总金额的50%申领。
三、创新券的服务提供机构都有哪些?
1.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2.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3.京津冀互认的开放实验室;
4.国家驻冀科研机构;
5.河北省属重点骨干大学、省属公益性科研机构;
6.在“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管理单位;
7.其他经省科技厅审定获得创新服务提供资格的机构。
四、创新券支持范围有哪些?
创新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合作开展的与其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试验测试、创新方法培训等服务。
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不纳入支持范围。
五、创新券怎么申领?
企业每年根据需要可多次申领。符合要求的企业可随时登录“河北省科技创新券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ebcxq.cn/),填写相关注册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加盖公章。当年注册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会计年度。
2.创新服务合同(可参照科学技术部《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3.服务收费价格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明码标价的创新服务,应提供价格收费标准、非创新券服务的实际收费佐证材料。
4.创新服务合同协助“自动获得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备案有关信息。涉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多个依托单位的,任意一个依托单位出具承诺书即可。
5.根据需要临时明确需提交的材料。
六、创新券怎么用?
创新活动完成后,由企业先行支付全额服务费用,登录河北省科技创新券信息管理平台提出兑付申请。申请兑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根据填报材料自动生成的《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2.用券企业项目资金支付凭证及发票;
3.企业对服务结果的验收报告或认可情况;
4.服务结果佐证(如检测报告、技术解决方案等)、创新成果佐证(如专利权、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佐证材料)以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等;
5.其它必要的辅助材料。
七、申请兑付注意事项有哪些?
创新活动完成后,由企业先行支付全额服务费用并提出兑付申请。
创新券在12个月内未提出兑付申请的自动作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提出兑付申请的,须提前1个月在线提交延期兑付申请。
创新券原则上每季度兑付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兑付次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科技创新】可进入河北科技创新券申领平台入口,查看申领要求、领取条件、申领额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