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石家庄医保门诊看病报销比例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种,起付段以内的部分,参保人自负,起付段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部分,按比例限额报销。
不管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都有起付段的限制。起付段以内的部分,参保人自负,起付段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部分,按比例限额报销。参保职工或居民,选择作为自己定点门诊的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起付段也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
石家庄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规定,职工医保在门诊看普通病也可以报销,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700 元,二级医疗机构 1000 元,三级医疗机构 1500 元;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80%,二级医疗机构 70%,三级医疗机构 60%;年度报销限额在职职工为 1500 元,退休人员为2500 元。
居民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200元,200元及以下部分,由居民个人自付;200元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报销50%,个人负担50%,根据不同的病种设立年累计报销最高限额,年累计报销最高限额标准按《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及门诊医疗费年限额报销标准表》规定执行,最高限额以上部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病种,起付标准相应增加200元,报销最高限额也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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