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政策放宽,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不再要求居住证满6个月。同时简化申请资料,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养老保险和婚姻状况证明资料。
石家庄市住建局近日出台住房保障资格新政策,取消了户口和居住证时限门槛!今后,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石家庄市住房保障资格流程和条件放宽。
简化申请资料,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养老保险和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利用省住建厅信息联审联查系统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核实,减少了证明资料;
申请资格方面,将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满一年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满6个月”调整为“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在不得申请情形中增加“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时,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须变更一致后方可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保障条件
➤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申请人在申请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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