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石家庄住房保障部门进一步简化申请资料,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养老保险和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利用省住建厅信息联审联查系统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核实,减少了证明资料。
2021年4月19日,石家庄市区住房保障政策调整,申请公共保障房不再要求提供个人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注:以新就业职工身份申请公租房要求申请人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需在申请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新政策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
➤新政策将低保、低收入家庭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核环节取消,调整为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备案,减少了低保、低收入家庭审核时间;
➤简化申请资料,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养老保险和婚姻状况证明资料,利用省住建厅信息联审联查系统通过数据比对进行核实,减少了证明资料;
➤申请资格方面,将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满一年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满6个月”调整为“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在不得申请情形中增加“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时,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须变更一致后方可申请。”
新就业职工材料要求
1.身份证明;
2.居住(户籍)证明;
3.毕业证或人才绿卡;
4.单位证明;
5.其他资料。
外来务工人员材料要求
1.身份证明;
2.居住(户籍)证明;
3.收入证明;
4.单位证明;
5.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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