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出生的新生儿如何将户口落在石家庄?本文为大家带来石家庄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办理流程、材料等详细信息,方便大家办理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
办理条件
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后入户的。
办理材料
1、出生所在国签发的出生证明(留存复印件)及经过公证的出生证明翻译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如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
3、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留存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的,准备材料,提出申请。
2、派出所户籍室受理相关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证件进行审查,当年出生的当场办结;对跨年度出生的申报填写《解决疑难户口审批表》或审核收养手续报分、县(市)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批。
3、对材料不齐全、不准确的,户籍民警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填写《补充材料告知书》。对不符合户籍政策的,应向群众解释清楚不予受理的原因及理由。
4、分、县(市)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将材料返至派出所户籍室。
5、派出所户籍室凭已批准的材料或正常完备手续,办结归档保存材料并打印户口簿,及时通知领取。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1、需二级核准的,派出所5个工作日,
2、分、县(市)局10个工作日办结;未特别注明的,
3、派出所在群众手续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应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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