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承办单位有哪些?依据是什么?办证范围包括哪些?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相关信息吗?现在就由本地宝小编来为大家详细地介绍一下吧。
承办单位
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证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
办证范围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间的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2)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相关信息《《《《《
》》》》》石家庄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石家庄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补办等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本地宝【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石家庄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结婚】,即可进入河北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还可查看石家庄婚姻登记办理流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