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题文章为大家提供补办离婚证的办理条件,材料,流程等相关信息,大家可参照本文内容前往办理。
补办条件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日照市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5.申请人的离婚证遗失或损毁
6.申请人户口簿上已注明离婚
注:若户口簿上没有注明离婚,不可补发离婚证,可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补办材料
内地居民: 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澳门居民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
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照片: 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证:以上材料就是离婚证补办所需的补办
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补办流程
1、 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交纳登记费,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补办地点
长安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85999379
地址:义南路5号(胜利北街与义南路交口西行100米路北)
桥西区婚姻登记处(负责受理全市涉外婚姻登记) 电话:83810725
地址:新石中路377号,桥西区市民服务中心B座3楼
裕华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86578320
地址:体育南大街356号副一号320室
新华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86270154
地址:康乐街1号,新华大厦3楼
补办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工本费以婚姻登记处收费规定为准(如需拍照另收费用)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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