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若需要办理离婚的夫妻中有一方不是内地居民的话,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该携带哪些办理材料?石家庄市本地宝整合了石家庄市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希望大家喜欢。
石家庄市涉外离婚登记应提交材料如下:
香港居民:(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结婚证。
(四)《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澳门居民: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结婚证;
(四)《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台湾居民: (一)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二)本人身份证;
(三)本人结婚证;
(四)《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出国人员、华侨: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本人结婚证;
(三)《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注: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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