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普通高中入学、转学、升学有哪些政策规定?石家庄本地宝为您收集相关信息,如下:
一、入学
1、新生入学考试、录取,按省、市(县、市、区)教育委员会(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手续,但延期不得超过两周,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健康复查。对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应休学进行治疗。一年后仍未痊愈的学生,即取消入学资格。
3、学生录取后,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编班。班额以45人为宜,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填写好“学籍表”(贴本人照片),按班级填写“学生名册”,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一式二份)。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按照省定编号规则统一编号。
学生在校期间的其它各类编号应在学生学格编号的基础上进行编制,一般应与学籍号保持一致。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上报情况汇总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将本市情况汇总报省教委基础教育处备案。
学生体学、复学、转学、退学、毕业等均要在学籍表相应栏目中注明。
4、新生入学后.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即取消学籍:伪造有关证件冒名顶替者;其他学校已录取的新生;其他学校在籍学生;同级学校已经毕业的学生;受过开除学籍处分,未改正错误者。
5、每学期初,在校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凭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